据《信息时报》3月22日报道,最近,发改委一项关于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,再度将择校费问题抛在风口浪尖。通知要求,各地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择校收费标准,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,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。校方质疑,这是“收了家具的钱,就不给卖菜的钱”,今后学校正常运作经费从何而来?专家认为,该政策实际上承认了择校费的合法性。
家长担心,择校费会变相提高,而且择校费的废止问题也变得遥遥无期。
应该说,发改委的通知,其减轻家长负担的指向是非常明确的:其一,进一步降低择校费标准;其二,收取择校费,就不再收取学费,但为什么这一办法却招致各方一片反对声?笔者以为,这是因为,对于择校费这一顽症,社会反应强烈,发改委又拿不出灵丹妙药,只好用“麻醉剂”式的政策来暂缓压力,而“麻醉剂”不可能从根本上铲除病灶。
毫无疑问,择校问题的关键是校际差距的普遍存在。很明显的是,只要学校存在硬件、师资方面的差距,学生家长为了孩子的前途,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,必然尽最大能力为孩子选择优质学校。而中小学不可能像大学一样以分数线、志愿表来选择学生(如果这样,又会带来更加复杂的问题),于是,经济实力和社会关系就成为家长比拼的主要手段。可以说,如果校际差距这一“牛鼻子”没有得到有效的牵制,其他任何政策都没有办法制服择校这头“犟牛”。
教育是实现社会层级流动的重要途径,只有平等享受教育资源,弱势群体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命运。特别是作为公办的基础教育,肩负着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的天然使命,应该无条件地为生活各阶层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。遗憾的是,近几年各地平衡发展基础教育的力度有限,校际之间差距不仅没有拉近,反而有进一步增大的趋势,使得家长择校热情不减。